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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大兴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04年1月16日
 

    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在原区劳动局的基础上组建的。于1999年8月1日正式成立。目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85人。内设3个综合办公室,13个业务科室和8个下属单位。担负着全区1032平方公里,52万常驻人口的劳动保障工作。
    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改革、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发展壮大劳动社会保障事业。从1984年原劳动局建局初期的固定资产只有几十万元,增加到两千多万元;职工队伍由20多人,增加到185人,机构设置由3科1室2个下属单位,发展到16个科室和8个下属单位。1999年新竣工的社保中心办公大楼,坐落在黄村卫星城中心,宽敞明亮的接待大厅,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络绎不绝的繁忙办公景象,使人看到社会保障事业的前途和未来。
    改革开放以来,大兴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果。1998年和1999年连续两年被北京市委评为首都精神文明标兵单位。1998年被市局评为“文明窗口”达标单位,有14项获得市区的单项奖。
    进入新千年以来,局长王维国同志,正带领全班人马,规划着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未来发展蓝图。

单位办公地点:大兴区黄村东大街5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5 号
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1999年8月1日,是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
单位办公地点:大兴区黄村东大街5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东大街5 号
邮政编码:102600
工作电话:69243028,传真:69292484
电子信箱:qxdx@mail.bjldbzj.gov.cn

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订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改革方案。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制订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劳动宏观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统筹规划本区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对本区劳动力流动和外省市劳动力进京就业进行宏观调控。规划、建设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则并监督其运行。规划、指导、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事业。管理本区公民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在京就业工作。
四、依法协调劳动关系。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管理和指导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和劳动法监察工作。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
五、对全区职工工资进行宏观管理。制订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发布工资指导信息。对企业工资水平实施监控。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关系。监督检查企业工资标准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
六、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者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审查、管理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七、综合管理社会保险事业机构,监督检查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政策的落实。管理职工福利工作。负责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运营。负责对享受保险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负责劳动鉴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八、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工伤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监察职权。
九、管理劳动统计信息工作,分类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和劳动发展预测报告。
十、负责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法治管理工作,组织推动有关劳动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以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劳动干部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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