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服务对象
本辖区内的工业、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二、科室职责
(一)、大兴区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和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审查、立项、监督及实施:
(二)、市级以上"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火炬计划"、"科研发展计划"、"国家新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项目的征集、申报及组织实施:
(三)、工业科技项目、农业科技项目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公开承诺
(一)、市、区星火、火炬、科研、成果推广及国家新产品的项目管理:
1、项目征集申报:每年第四季度为下一年度征集时间:
2、审批立项:第二年六月底之前立项:
3、合同签订:立项通知下达后一月内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
4、经费拨付: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时间拨付;
5、实施协调:与项目承担单位协调落实合同各项工作内容;
6、检查总结:计划合同项目每半年检查一次;
7、验收:按项目完成时间提前半年下达验收通知并及时组织验收。
(二〉、科技先导型企业申报:每年八月为第二年度征集时间,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
(三)、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征集申报:凡符合本年度支持的创新项目,及时征集、及时申报。具体条件以当年支持项目的要求为准;
(四)、星火项目的征集、初审、申报:
征集:按当年通知要求,每年第四季度开始;
初审:按接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完成;
申报:初审后,按市科委通知时间统一上报。
四、负责人:汪力
电话:6925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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