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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经济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04年1月16日
 

     区委工业工委、区经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区委工业工委职责:
     对工委口的党建工作做出规划;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措施,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区委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负责本系统党员发展的审批工作;负责工口的工青妇民兵工作;负责口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系统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保稳定工作;对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及个人予以表彰。
(二)区经委职责:
1、根据国家、北京市产业政策,结合本区实际,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布局调整规划及工业结构调整方案。
2、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北京市及本区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工业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工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编制本区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和调控工业经济运行;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工作;负责全区工业经济指标统计汇总上报;解决处理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资料市场的调研和分析,指导工业各专业市场的建设。
4、定期公布工业项目投资引导目录,进行工业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组织实施重大工业项目。
5、负责指导本区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制订并实施工业领域利用外资规划;引导工业企业合理利用国外贷款;对国有企业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际交流合作。
6、指导本区工业技术创新及技术进步工作;制订和实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本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协调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绿化带、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7.负责指导本区工业企业的改革与管理;组织贯彻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企业多元化投资及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企业减员增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工作。
8、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监督职权;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起草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参与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负责协调、组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工业大院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各乡镇二、三产业发展工作;负责龙头企业带动工作;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和农民增收。
10、组织协调本区与北京各郊区县、外省市的经济协作工作;联系外省、市驻京办事机构。
11、负责本区工业行业管理;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负责煤炭流通领域经营管理;负责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贯彻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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