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公安分局始建于抗日战争时期。1945年3月,冀中十地委将平南县划分为大兴县和涿良县,大兴县建立公安科。同年8月,大兴县公安局正式成立,隶属于河北省通县专署。1948年12月15日,大兴县全境解放。1958年5月30日,大兴县划归北京市管辖。北京市公安局根据区划变动,将大兴县公安局与南苑公安分局合并,成立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1960年,大兴区改为大兴县,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改为大兴县公安局。2001年5月,大兴县撤县设区。2001年7月10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大兴县公安局改建为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7月26日,举行大兴公安分局成立命名大会。会上,北京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强卫和大兴区委书记牛有成为大兴公安分局揭牌。现大兴公安分局共有民警920人,分局下设5个正处、11个副处、26个正科级机构和31个派出所、1个现役机构。
大兴公安分局自创建以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党委领导、群众路线,拼搏奉献,攻坚克难,在武装夺取政权和保卫人民政权的斗争中,在保卫社会主义事业和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在大兴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公安局领导下,大兴公安分局结合实际,求真务实,坚持把"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坚决贯彻市局党委提出的"保稳定、打基础、抓改革、兴科技、强素质"十五字方针,努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经受住了"严打"斗争、"六四"风波的考验,卓有成效地完成了"亚运会"、"世妇会"、"香港回归"、"十五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政治保卫任务。由于工作业绩显著,大兴公安分局先后于1992年、199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
通过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社会面"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强警,大兴公安分局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地维护了大兴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大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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