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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大兴分局
北京市大兴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04年1月16日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通知》(京政办〔1994〕73号)精神,设置大兴区地方税务局(简称大兴区地税局)。大兴区地税局为市地税务局设在大兴区主管本辖区内地方税收工作的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根据市地税局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制本辖区内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依法实施征管范围内各种税、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实施本辖区内税收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工作。
  (六)承办市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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